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

勞顧會: 決定大專實習生及本地留宿傭工不納入最低工資保障


勞顧會: 決定大專實習生及本地留宿傭工不納入最低工資保障
日期: 2009-03-30 HKT 17:15

勞顧會: 接納政府建議,決定不將大專院校實習生及本地的留宿傭工納入最低工資條例的保障範圍。

資方代表何世柱會後表示,勞顧會考慮到最低工資法例必須清晰及可行,包括菲傭等留宿傭工的時薪難以計算;而實習生因為需要獲取培訓機會,不應計算入條例範圍。

至於仍在學的學生,從事一般工作,則會被納入勞資保障計劃。

勞顧會又通過建議,僱主需要參考對殘疾人士工作能力的評估,訂立他們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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